瑞阳制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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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山东/淄博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6克/袋*6袋/盒、6克/袋*9袋/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30077
产品标签:OTC,全国独家,国家中药三类新药,医保,
产品卖点:新产品 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 年终返利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
执行标准 | 颗粒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6克/袋*6袋/盒、6克/袋*9袋/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葛根、麻黄、白芍、桂枝、甘草、大枣、生姜。辅料为:糊精、甜菊素、乙醇。 |
性状 |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 |
功能主治 | 发汗解表,升津舒经。用于风寒感冒,症见:发热恶寒,鼻塞流涕,咳嗽咽痒,咯痰稀白,无汗,头痛身疼,项背强急不舒,苔薄白或薄白润,脉浮或浮紧。 |
不良反应 | 偶见轻度恶心。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感冒属外感风热症者不适用。 4.运动员慎用;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5.心脏病及失眠、心悸患者慎用;高血压患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有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4.偶见轻度恶心。服用本品前已服用其他降压药者,在服用本品时,不宜突然减少或停用其他降压药物。可根据血压情况逐渐调整其他药物服用量。 |
禁忌 | 尚不明确。 |
贮藏 | 密封,防潮。 |
保质期 | 36个月 |
生产企业 |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|
备注 | 1、独家医保,中药保护品种; 2、原料为野葛,道地药材,效果更好; 3、《伤寒论》千年经方,原方应用; 4、“一步制粒”专利工艺,易溶解、吸收快; 5、列入《湖北省中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药防治协定方(第一版)》; 6、列入《山东省新型冠状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(第二版)》。 |